让新与旧的更替有一个自然的过渡,一个值得玩味的过渡,这样也许会更美好一些。
我们研究小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为应当旗帜鲜明地对古民居加以保护,理由是:(1)它们是传统的中国乡土建筑的代表,在建筑技术、艺术上具有继承价值和观赏价值;(2)它们是历史的见证,本身就是历史的一部分,保护和继承它本身就是对历史的尊重;(3)它们是我们温州地区特有的瓯越文化的形式之一,保护它就象保护和发扬黄扬木雕,木偶戏一样具有价值。(4)它们具有旅游价值,可能还是一个地方振兴经济的一个亮点和增长点。比如楠溪江古村落,泰顺的古廊桥,已经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到一定的作用;(5)它们可以满足现代都市人的怀旧心理。
保护古民居的好处是有目共睹的,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可以操作的。但是要想切实把有价值的古民居保护起来,使之发挥效益,我们认为,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科学论证,科学规划,重点保护。要把古民居、古村落的保护工作放在地域文化和地域经济的总体格局中加以综合论证和科学规划,要做到保护民居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通盘考虑。要选择重要的,有历史文物价值和艺术观赏价值的加以保护。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的地方,用在刀口上。
二、要正确处理好保护民居与村民居住要求之间的冲突,切实体谅老百姓在生活中碰到的实际需要。如果一味地讲保护而不顾民众的生活需求,只讲保护而不顾经济发展的愿望,那么保护只能成为一厢情愿,事实已经不断地证明这一点。
三、在古村修复改建中,要参考外国的做法,体现以人为本。保持外形不动,对其内部结构进行改建修复。对村民在新的地点新修的民房在风格、材料、外观、颜色等方面也要适当加以规定,努力使新、旧民居之间有一个现实和心理上的自然过渡,以确保整个区域的整体美观和以人为本的特点。
新的时代呼唤新的民居,新的民居需要以新的民族文化、居住形态、生活方式为核心,在新型的人居环境中自然而然形成,过去是如此,今后还可能如此。当然这中间包括建筑家的创造性劳动。在那时,“传统民居的特征”将被新民居的特征所取代,而“传统民居的经验”或许会在新时代进一步发扬光大。“传统”的旧躯壳也许要统统脱掉,然而“传统”是不会消亡的;它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汇合百川的长河,而不是一条平静干涸的死水。只不过是子传统代替父传统,长江后浪推前浪,子子孙孙无穷尽也。这就是发展的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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