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这是我国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
“保护,这需要三代人的工作。”这句文化工作者口中多次出现的话语,有着另一层涵义——“三代人所做的工作,都是保护”。
“我们只是第一代。”负责市本级普查工作的市群艺馆馆长卢和乐有些意味深长地说。这就是说更多的工作将留给子孙后代。
“申遗”延伸的问题
为了“申遗”,2005年秋,泰顺县精心组织了一场传统的药发木偶表演。烟花的焰光中,绚丽的木偶当空飞舞,“复活”的盛典给民间艺人大安乡的周尔禄和雅阳镇的欧名越燃起了希望;但,燃起希望的决不仅仅是民间艺人。
药发木偶戏,相传有300多年的历史,其独特之处在于将木偶技艺和烟花技艺相融合,而提炼火药——硝的秘密配方更是保留至今。近二三十年,庙会、年节等大型村落庆典逐渐减少,药发木偶的表演市场迅速萎缩,有限的收入让手艺人难以为生;近年来公安部门禁止民间擅自制作和使用火药,使得该技艺濒临绝迹。
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王景快说,配方的传人周尔禄已经70岁,为了这次“申遗”,他千里迢迢招来远在广东打工的儿子,全县还调动了公安、消防、电视台、文史等多个部门以及有关乡镇的干部,整个工作持续20多天,可谓声势浩大。
对泰顺这个贫困县而言,申报经费尤为困难,除了给艺人有限的补贴,“申遗”工作基本靠动员村民朴素的热情来完成。“还欠着钱,”王景快透露,“我们对大家说,‘申遗’是打广告,能够拓宽市场,以后杭州那边的庆典活动都让他们去放花,大家热情很高。”
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王景快正在给省里打报告,希望能尽快解决经费问题。他说,有了经费就能鼓励传承,还能革新技术引入科技手段,并且加大宣传,推向市场。“保护靠泰顺一个地方是不够的,要把工艺传下去就要做市场产品,形成制作工厂基地。这首先需要费用,当然还要请来专家给出专门意见。”
在基层文化干部的眼里,“申遗”成功就这样在文化遗产价值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之间,架起了桥梁,而且成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有效形式。但在卢和乐看来,这种积极的想法意味着“申遗”将引出关于遗产保护的更多话题。
“财富”背后的隐忧
“为什么大家重‘申遗’轻普查?因为它能带来利益,在客观上可能推动经济发展。”卢和乐对此不无忧虑,“或者作为一种活化石的形态,或者存放在博物馆,或者让专人演出……让专家对保护措施作出评估,并不是所有的遗产都适合作为市场产品进行推广。”
“更需要抢救性记录和保护的,恰恰是那种相对没有市场有潜力的东西。”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潘一钢则认为,诸如民间神话、歌谣,虽然同样是记录着历史的遗产,但对价值的片面判断可能造成对其的忽视。
而对那些市场化前景相对较好的艺术产品而言,这种对“财富”价值的判断,同样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某个层面上的伤害。卢和乐回忆说解放后造型艺术产品一度列入二轻系统,当作工业产品来管理,如今简单依靠市场定价可能再次剥离传统文化的土壤,折损非物质文化遗产背后的文化价值。
乐清文化馆的高敏举了一个例子:一件最为简单的黄杨木雕,二十多年前售价为40元,如今的价格是80元至100元。“二十多年来半公斤肉从几毛钱涨到了七八块钱,木雕的价格根本没有物价涨得快。市场需求量有限,且给出的价格不合理,导致工艺后继无人,是一大问题。”
然而有了市场,却又触摸到另一个痼疾。高敏说自己的两个徒弟学了8年,“他们认为技术已经够了,不肯深究,艺术水平很难提高。他们技术水平对于生产的确绰绰有余,但离艺术创作却还相距甚远。”
保护:路漫漫其修远
“比如瓯塑、瓯绣、细纹刻纸……可以产业化的民间艺术项目,通过市场化进行创新技艺是一条道路,但不能急功近利。民间艺术最终要出精品,还是取决于人的培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艺术处处长梅阳在文化遗产保护这个问题的看法是,产业化只是硬币的一面,另一面则是继承文化遗产的灵魂。
而这里灵魂的直接载体就是人。潘一钢理解为,“保护的要害就是让文化遗产后继有人,挖掘培养后人。”对此,梅阳表示政府正在建立保护基金,一方面对遗产普查工作进行补助,同时通过政府补贴让民间工艺能够衣钵相传。
据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2007年的立法议程,而我市文化部门透露,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在筹建之中,相关的“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暂行办法”正在制订中。梅阳说,建立遗产名录只是一个形式,它的目的只是借助这个形式合理的管理体制,加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政府引导的作用。
一系列事实足以表明在保护问题上,“申遗”只是起步,卢和乐则认为,事后管理、资金监督仍需要大量专家介入研究,保护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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